Friday, 9 November 2018

舊事重提之夏令時間應該癈除

   偶然在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九日於電視台新聞報道美國有幾個洲推行回復舊式時間,加拿大亦有兩個洲一直以来仍用统一時刻,給與人們清浙而不致混乱影嚮及健康關係,祗有大部份跟隨美國用夏令時刻,實屬多此一舉,據歷學天文四季循环夏天日長夜短,冬天夜長日短,是肯定的,無可能更改夏令時刻,爭取陽光和電力及生活上一切利益,此乃荒謬理論,未見其利,先見其害,反之足巳影嚮各地貿易有出錯時差之誤,兼之不利當地民生暢順營謀,同時接近更改時刻準備及配合一切須要,經營關係一切電腦及文件印刷整理等须時,更有各地陸海空航班更正等等,費時失事,何利之有,實為不智之舉,尤以籍口利用吸收陽光利益為题,甚為笑話,又或節省燃料為目标,更屬無稽,小題大做,若云近代改良傳統,未免多餘,捨舊更新,是否雖要,不受大自然支配,亦應視乎引導改革益損,糊亂不清,但求更新,會否弄至亂七八糟,創造先進,當然很有意義,對社會及商業民生全無卑益,理應執行者三思。本人在港時一九七六年六月十八日於報刊發表,香港仍用夏令時間,實屬不智,港府循善如流,立即通過用回標準统一時間,直至今天,此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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